团委
团委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委领导下,负责学校共青团工作。
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上级团组织的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团的工作计划,召开团委会研究决定团内重大事宜。
2.负责对全院团员青年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指导和考核团总支工作;
3.负责学院共青团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建立健全团的各项制度,负责审批新团员入团和超龄团员退团、团员的奖惩等团的组织工作,管理团内文书和团员档案;
4.负责团员发展和推优入党工作,做好团内评优工作,开展争创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的活动;
5.负责组织开展科技、文化、艺术、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学生素质拓展活动;
6.负责指导和考核学生会和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负责团、学、社团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任用;
7.负责指导管理学院学生艺术团和国旗班,组织开展国旗下讲话活动。
8.配合学工部和班主任做好学生的管理工作;
9.指导管理学院广播站;
10.完成上级团委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版权所有 © 山东医药技师学院 鲁ICP备19002624号-1 鲁公网安备 37099202000155号 技术支持:滕州信息港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凤天路999号 电话:0538-8942576、8941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