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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举办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2021年全省医药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点击数:3904 发布日期:2021/8/23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总工会、团委、妇联,医药行业协会,各相关企业、院校: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省委省政府人才强省战略,提高全省医药行业从业人员职业素养和服务水平,促进我省医药产业快速发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将共同举办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2021年全省医药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

本次竞赛为省级一类技能大赛,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医药行业协会主办。由山东医药技师学院、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山东省石油化学工会承办。由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供技术支持。成立大赛组委会(见附件1),负责竞赛的组织管理和赛事推动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 设在山东医药技师学院,负责竞赛的组织安排和日常协调工作。

二、竞赛职业(工种)及组别

根据我省医药行业发展的需要,遵循普遍性、实用性的原则,本次大赛设置中药炮制工、中药调剂员、药物制剂工、食品检验工、健康照护师、生物制药工、有机合成工共7个职业(工种)。每个职业(工种)设职工(教师)组和学生组。

三、竞赛内容和方式

本次大赛中药炮制工、中药调剂员、药物制剂工、生物制药工、有机合成工5个职业(工种)考核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食品检验工、健康照护师2个职业(工种)只考核技能操作。各职业(工种)竞赛技术文件可登录http://www.sdyyjsxy.com查询下载。

本次大赛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初赛由参赛企业、院校组织本单位职工、教师、学生进行比赛,并选拔选手参加复赛。复赛由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和医药行业协会(或行办)等有关部门组织,可以委托相关企业承办复赛,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省决赛。决赛在大赛组委会的领导下,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于2021年10月下旬举行。中药炮制工、中药调剂员、药物制剂工、食品检验工、健康照护师五个工种赛场设在山东医药技师学院。生物制药工、有机合成工两个工种赛场设在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

四、奖励措施

(一)个人奖

1.全省决赛按职业(工种)、组别设置一、二、三等奖,以实际参赛人数为基数,一等奖占10%、二等奖占20%、三等奖占3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符合条件的选手,由承办单位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全省决赛获得各职业(工种)第1名的职工(教师)组选手,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向省总工会推荐申报“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章”。

3.全省决赛获得职工(教师)组各职业(工种)单人赛前3名,双人赛前2名的选手,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推荐申报“山东省技术能手”,经核准后颁发证书并给予一次性奖励。

4.全省决赛获得职工(教师)组各职业(工种)前2名且年龄在35岁以下的选手,符合申报条件的,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按程序向团省委推荐申报相关荣誉。

(二)组织奖

对高度重视竞赛活动、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参赛企业和承办单位,由大赛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奖”奖牌。

五、报名条件和方式

全省各相关企业从业人员和院校相关专业师生均可报名参赛,每个独立法人企业和院校各职业(工种)、组别限报1人(队)参加全省决赛。

参加决赛各代表队设领队、教练各1名,于2021年9月15日前将《2021年全省医药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报名表》(见附件2)、参赛人员近期彩色免冠电子证件照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并电话确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李华斌  王福强(山东医药技师学院)

电话:(0538)8942579,17662527717、15688829816

报名邮箱:sdyyhyzyjnds2021@163.com(中药炮制工、中药调剂员、药物制剂工、食品检验工、健康照护师)

地址:泰安市高新区凤天路999号

联系人:张妍青(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

电话:(0631)3792761,13863057229

报名邮箱:100327@sddfvc.cn(生物制药工、有机合成工)

地址:威海市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新城和兴路西首

六、工作要求

(一)各市、各有关单位要以本次竞赛为契机,深入开展技能培训、岗位练兵等活动,扩大技能竞赛的公众认知度和影响力,大力弘扬和培育工匠精神,营造技能成才的良好环境。

(二)各市、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工作协调,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节俭办赛、廉洁办赛、务求实效。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切实组织好本地、本单位的竞赛选拔工作。

(三)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培训和比赛期间各项工作安全顺利。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和接触史的人员不得参赛。



通知文件: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举办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2021年全省医药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附件1:2021年全省医药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附件2:2021年全省医药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报名表

附件3:2021山东省“技能兴鲁”医药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技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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