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单位:
2018年中秋、国庆节临近,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纠正“四风”问题,坚持节俭文明过节,坚决制止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确保度过一个文明祥和、清廉节俭的中秋、国庆节,现就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教育,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各处室、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等党纪党规以及优良传统教育,节前要召开专门会议部署落实,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从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加强纪律教育,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二、严肃纪律,重申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
各处室、单位要针对节日期间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特点,重申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各项规定。要重申“十不准”规定:1、不准用公款组织、参与相互送礼和宴请;2、不准用公款组织和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3、不准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各种优惠卡券和实物;4、不准用公款出国(境)旅游,或用公款组织和参与国内游山玩水;5、不准组织和参与服务对象安排或支付费用的度假旅游、健身等活动;6、不准接收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和宴请;7、不准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或借赌博和迷信活动敛取财物;8、不准公车私用,或向关系单位,学生家长借用车辆及报销费用;9、不准巧立名目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和实物;10、党员干部婚丧嫁娶等事宜要严格遵守《关于转发《中共泰安市纪委关于印发《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的通知》(鲁药校党发【2015】22号)和《关于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行报告制度的通知》(鲁药校党发【2016】10号)要求,及时到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
三、加强监督,严肃查纠违规违纪行为
各处室、单位以及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好本通知的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纪监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纠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对有令不行、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
各处室、单位将落实情况及双节廉洁情况于10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学院纪检监察室。
四、举报方式
1、廉政举报箱举报
举报箱设立地点:办公楼一楼大厅,信息楼大门口,餐厅大门口。
2、举报邮箱:yxjw8942578@163.com
3、举报电话:8942578
二○一八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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