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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2023年山东省医药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决赛通知
点击数:378 发布日期:2023/10/10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鲁人社函〔2023〕39号)文件精神,定于2023年10月28日~29日,在山东医药技师学院举行大赛决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医药行业协会。

技术支持:

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承办单位:

山东医药技师学院

二、决赛项目

中药炮制工、中药调剂员、药物制剂工、食品检验工

三、报到与决赛时间、地点

1.报到时间:2023年10月27日8:30-17:00

院校参赛人员及领队、指导教师报到地点:丽景开元名庭(丽景广场酒店);地址:泰安市泰山区望岳东路10号,市政广场东临

企业参赛人员及领队报到地点:泰山景区丽景美仑酒店(丽景新天地酒店);地址:泰安市泰山区迎胜路北首59号

以上酒店联系人: 邓经理15605380207

裁判报到地点:金盛国际大酒店;地址:岱岳区长城路中段617-1号金盛文化大厦(裁判员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酒店联系人:江经理13345279880

2.决赛时间:2023年10月28日~29日

决赛地点:山东医药技师学院

四、参赛费用

不收取参赛费,各参赛队参赛及比赛期间交通、住宿、餐饮费用自理。

五、大赛裁判

本次大赛裁判员,由每个参赛单位自愿推荐裁判员(每个工种最多1人),推荐表见附件1,并于2023年10月15日之前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邮箱(YYJSJSB@163.com),采取择优选用的方式,确定具体人选。裁判员的住宿费、交通费由参赛单位负责,餐费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承担。

推荐的裁判员人选须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

2.从事医药行业、医药教育10年以上,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者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裁判工作。

4.能够自觉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秉公执法,不徇私情。

5.具有较高的裁判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操作经验,能够熟练掌握竞赛规则,现场运用准确、得当。

6.具有所执裁竞赛工种省级及以上竞赛执裁经验者优先。

六、注意事项

1.学生选手参赛时应携带身份证及学籍证明(模版见附件2);

2.职工(教师)选手凭身份证参赛,请随身携带;

3.参赛选手着装须符合本职业(工种)操作规范的要求(一般为白色隔离衣),着装不得有任何企业名称或标识。

4.赛事中如需计算,可带不具备储存功能计算器。

5.本次通知未尽事宜,以竞赛报到时发放的《竞赛手册》为准。

6.初步定于10月27日下午开放赛场,请各参赛队规划好行程。

七、联系方式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

郭忠春:13953818002

杨晓健:13562803481

固话:(0538)8941699


附件1 :2023年山东省医药行业职业技能大赛裁判推荐表

附件2: 学校学籍证明


山东省医药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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