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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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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疫”必胜】关于依法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点击数:5471 发布日期:2020/2/11

各处室(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刘家义书记在全省疫情防控工作调度视频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全省各地加大疫情防控期间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从严从快从重处置了一批涉疫情案件。截至目前,全省公安机关共依法处置涉疫情案件950余起,行政处罚434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25人,其中有10人涉嫌实施妨害传染病防治、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检察机关对于涉疫情防控犯罪案件共提前介入引导侦查75件,批准逮捕4件5人,提起公诉1件1人,其中,涉及妨害公务、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案等12个罪名。为依法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及应对工作,维护全体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针对当前学院疫情防控具体情况,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增强法律意识,依法依规防控疫情

在这场全民参与、群防群治的疫情防控攻坚战中,全体师生员工要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熟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所涉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了解自身法律义务和责任,不传谣,不信谣,主动配合地方防控工作,做到依法依规防控疫情。

二、提高政治站位,积极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各处室(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省人社厅、市委市政府和学院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提高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意识和底线思维,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全力配合,做好学院疫情防控工作。全体党员干部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学习宣传疫情防控科学知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法律规定。

三、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落实防控主体责任

各处室(单位)一定要按照通知要求,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认真进行疫情摸底排查,及时如实上报有关疫情信息。各处室(单位)要在学院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的协调统计汇总上报,强化管理责任。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的重要情况、重大舆情等紧急突发事项,必须第一时间向学院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四、加强监督执纪,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学院纪委将严格按照省纪委、厅纪检组及学院党委要求,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坚定履行职责,靠前监督、全程监督、精准监督、有效监督,把纪律挺在疫情防控工作第一线,督促各有关单位守责负责尽责,把各项措施要求落实到位、见到实效。加强对各有关单位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寒假值班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从重从快严肃问责;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值班中无故缺岗、离岗、脱岗,瞒报漏报迟报错报疫情、擅自传播工作秘密、应对处置舆情谣言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违抗命令、临阵退缩、推诿扯皮、贻误工作,聚众吃喝、信谣传谣等情形,学院纪委将依法依规予以问责。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职失责问题的,既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强有力的问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各处室(单位)及纪监部门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


中共山东医药技师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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