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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泰安市委办公室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就地过年群众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点击数:10517 发布日期:2021/2/6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功能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委, 市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市直及省属以上驻泰各部门单位: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先后下发《通知》,针对因疫情防控需要就地过年群众增加的情况,要求抓紧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健康安全的新春佳节。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研究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合理有序引导群众就地过年。春节临近,境外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蔓延,我国局部地区聚集性疫情和零星散发病例不断出现,提倡春节假期非必要不出行,有利于减少疫情传播风险和巩固疫情防控成效。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人员要带头就地过年,鼓励各类企业合理安排生产、错峰放假或调休,积极引导外地农民工、尚未离校的外籍师生就地过年,在泰留学生和外籍教师原则上不离校。确需出行的人员原则上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二、要强化入泰返泰及返乡人员服务管理。严格落实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冬春季入鲁返鲁和返乡人员疫情防控及健康管理通告》,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泰安市全面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泰安市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强对疫情重点地区入泰返泰人员的摸排管理,抓严抓实相关防控措施,做好各项服务管理工作。扎实做好疫情中高风险 地区拟返泰人员的摸排及思想工作,推动其就地过年。

三、要认真做好就地过年群众生活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泰办发电〔2020〕144号)精神,切实加强生活物资保障和能源保供。要按照“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要求,搞好设施蔬菜生产,组织好节日用品等重点物资运输,指导和支持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卖场、物流企业正常运营,确保生活必需品不断档、不脱销。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就地过年群众发放春节专项消费券,倡导社区、乡村零售网点春节假期每日营业时间不少于8小时,引导商贸企业拓展线上销售渠道,采取社区团购和“无接触”配送。要加强餐饮安全监管,开展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加强对粮油肉蛋菜奶等主要生活必需品和防疫物资市场价格监管,严厉查处价格欺诈、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确保重要商品市场供应和价格平稳运行。同时,持续做好煤炭生产和电煤稳定供应,加强电煤运力协调保障,增加天然气供应保障,确保民生用气用电需求。

四、要加强对就地过年重点群体的关心关爱。各级政府和用人单位要积极做好就地过年员工特别是外地农民工假期餐饮、住宿、医疗等服务保障,对坚守岗位特别是春运、疫情防控一线员工,加强关心关怀和服务保障;鼓励用人单位开展赠送亲情话费流量卡、工会送祝福送问候等活动,让员工在工作地安心过节。对有外籍外地师生留校的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农业大学等学校,要压实学校主体责任,落实好值班值守制度,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等措施要求,强化安全管理,加强后勤服务保障,满足留校师生食宿、洗浴等日常生活需求,同时协助解决留校师生留校期间实际困难,切实做到思想关注、生活关心、心理关爱。

五、要做好困难群众特殊群体的生活保障。加强过年期间社会救助热线值守,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对遭遇突发事件特别是受疫情影响生活陷入困境的群众,按程序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实行急难型对象24小时先行救助和小额临时救助乡镇(街道)直接审批。视情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按规定及时落实参保人员各项失业保险待遇。对困难老年人、孤儿、留守妇女儿童、流浪乞讨人员、精神病人等特殊群体, 包括因就地过年无法探望的老年人、儿童等,要加强摸底排查、走访探视,予以妥善照顾,有针对性提供帮扶关爱。

六、要统筹好就地过年群众社区服务工作和出行。充分发挥城乡社区“两委”等基层组织作用,广泛动员党员突击队、志愿服务队等力量,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精细化管理,采取错时延时、帮办代办等措施,搞好便民服务,用好驻社区单位、物业等各类资源力量,及时回应和满足就地过年群众需求。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组织调度和预测研判,科学制定运营方案,密切跟踪客流变化,指导公共汽车、出租车等加大运力投入,及时动态调整运力。采取多种方式,合理安排公交线路,尽量覆盖大型超市、集贸市场等场所,保障老年人等群体传统与智能、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出行服务,最大程度满足就地过年群众的购物、休闲等出行需求。认真落实上级有关要求, 做好春节免收退票费工作,改进退票改签流程。

七、要加强应急物资和生产生活物资运输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以及电煤、油气等重点物资和群众重点生活物资的运输保障,优化应急运输相应流程,提前谋划好电煤、油气应急运力准备。按照“非必要不阻断”原则,低风险地区全面取消货运通行限制的要求,确保运输车辆快速便捷通行。在联防联控机制下,高速路出入口、城市道路、县乡道路不得禁止或限制邮政、快递物流车辆正常通行。引导各地和邮政管理部门、快递物流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强化邮递员、快递员健康防护管理,允许其进 入小区、社区、物业等进行末端投递,保障春节期间寄递渠道畅通。

八、要积极营造就地过年良好氛围。泰安日报、各地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主要媒体要开设专栏专题,广泛宣传报道春节期间保障生活物资供应、方便群众出行、关心关爱群众就地过年等方面的暖心措施,积极主动引导社会热点,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并提供权威信息, 坚决依法依规打击整治不实和有害信息传播。各新闻单位要组织记者下沉基层一线,深入挖掘节日期间坚守岗位、志愿服务、互帮互助的暖人感人故事,讲好各级各部门加班加点保障群众过节的感人事迹。注意发挥新媒体优势和作用,用好应急广播“村村响”平台, 推出一批有创意的融媒体产品,加强疫情防控及就地过年公益广告和流动字幕的制作播出,鼓励企业通过公告栏、板报、新媒体客户端等多种渠道,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争取职工理解配合,倡导就地过年。

九、要丰富就地过年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围绕群众春节需求, 组织各级融媒体中心增加网络、电视、广播等文化体育节目供应,鼓励电信公司、广电网络公司提供免费流量、限时免费电影等线上服务,开展春节视听作品公益展播活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有序开放图书馆、影剧院、公园、体育场等公共活动空间,为群众提供丰富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积极提供非接触、少聚集的消费项目和社会服务。按照限量、预约、错峰等要求,提升泰山等旅游景区“智慧景区”服务水平,推进预约常态化。深度挖掘本地特色文化和旅游产品供给,推出一批创意旅游产品,丰富假日旅游活动,更好满足群众旅游休闲需求。

十、要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鼓励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实际,采取发放“留岗红包”“过年礼包”、安排文化娱乐活动等措施,吸引员工就地过年。引导吸纳农民工较多的企业不裁员、少裁员,有条件的可结合实际对安排农民工就地过年的企业给予资金补贴。鼓励企业灵活安排职工在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等相关政策。持续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行动等覆盖城乡、线上线下的各类专项招聘活动,不间断地提供各项就业服务,促进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地过年。

十一、要依法保障就地过年群众工资休假等权益。畅通农民工投诉举报维权渠道,大力推进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重点化解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欠薪突出问题。指导企业稳定就地过年群众的劳动关系,规范用工行为,不得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落实好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加强农民工生活居住安全保障,对就地过年的农民工做好工资休假等权益保障。依法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益,春节和带薪休假期间,用人单位要依法支付职工工资,安排职工工作的,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十二、要全力维护春节期间良好社会秩序。强化对治安突出问题的打击整治,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努力化解和消除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各种风险隐患。假期期间,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落实好“市委常委包县市区、分管市长包行业领域”工作机制,严格按照“三个必须”“四个不能省”的要求,加大安全监管力度,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完 善应急预案,做好装备、物资、通信等应急保障,落实值班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突发事件、重要网络舆情等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及时妥善应对处置,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

十三、要确保各项服务保障工作落细落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 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做好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特殊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分解各项措施,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实落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加强协调调度,增强政策措施的精准性和人文关怀。要坚持人民至上,时刻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围绕服务保障群众就地过年,统筹做好春节假期疫情防控和生活物资、市场供给、有序 出行、帮扶解困等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对城乡社区一线工作人员可结合实际给予适当值加班补助,确保广大群众安心安全过好年。


中共泰安市委办公室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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