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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山东省、泰安市关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校园卫生安全管理,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内有可能发生的疫情传播扩散,保障师生健康,维护校园稳定,1月23日,学院研究制定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应急预案》。
《预案》决定,成立由党委书记李启国、院长李松涛任组长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校医院),办公室主任由副院长闫龙民担任,办公室成员为乔继峰、 张金亮、黄伟、刘学博,负责预防宣传、防控物资储备、人员调配、消毒、卫生管理等工作。
《预案》指出了需要落实的具体措施:立即将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有关要求传达到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由他们传达到学院每一名教职员工、学生;假期期间,要利用现代网络新媒体,向学生和家长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学院开学后,后勤管理处负责保障防控物资的储备,后勤人员的调配,负责全院消毒等工作;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密切关注师生的健康状况;抓好学生晨、午检报告制度;实行防疫消毒制度;加强对校内的卫生管理工作;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等。
《预案》强调,学校一旦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马上启动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响应。包括:1.患者立即隔离,安排就医。2.校医院院长应立即亲临现场指挥,在第一时间内开辟隔离室并进行隔离观察,马上联系泰山区人民医院,按照传染病诊疗流程进行处理。由疫情报告人校医院在第一时间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学院院长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3.学校应急管理小组组织校医院对传染病病人所在班级教室或宿舍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后勤处安排人员做好环境消毒。4.学工部、各系系主任、班主任安排好学生疏散或隔离,与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5.由教务处调整教学工作。发生病例的班级不组织、不参加一切集体活动。6.校医院协助疫情调查。7.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8.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和教育、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当地政府,并请求支持和帮助。9 .保卫处严格执行进出入校门的管理制度。10.根据国家、山东省、泰安市有关精神,及时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应急方案。
应急联系:
1.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联系人:
乔继峰,联系电话:13562891776/0538-8941398
2. 校医院应急联系人:
张金亮,联系电话:13561767828/0538-8941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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