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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2016年省属事业单位初级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按面试比例,现就进入我院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
二、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6月7日8:00—6月9日16:30。
三、资格审查地点:山东省泰安市南开发区凤天路999号山东医药技师学院办公楼405室,电话0538-8941679。
四、资格审查需准备的材料有:
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3、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
4、非应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两个证件须在2016年4月29日前取得);
5、在职人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6、身份证;
7、1寸近期同底板免冠照片2张;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除身份证外其余原件需留下进行资格审查,复印件留存备案,审查通过人员的原件待面试结束后退还。
特此通知。
山东医药技师学院人事处
201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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