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
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发展慈善事业,根据市局“慈心一日捐”活动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我校“慈心一日捐”活动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捐赠范围。全体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
二、捐资标准。市里统一捐款标准,厅级领导不低于700元,处级(含高级职称)不低于400元,科级(含中级职称)不低于200元,一般职工不低于100元。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各支部要把这次捐赠活动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要积极宣传,广造声势,按照时间要求顺利完成捐赠工作。
2、领导带头捐赠。领导干部要带头捐款,慷慨解囊,无私奉献,用实际行动体现共产党员先进性,树立慈善公仆的良好形象,为广大干部职工做出表率。
3、以支部为单位将捐赠名单、捐赠数额于5月23日下午4时前报办公室。由财务处将捐款从工资中扣除,统一上交市局,张榜公布。
200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