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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首届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暨2015年全省医药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点击数:4912 发布日期:2015/8/10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青团各市委,各医药行业协会:

为认真落实《山东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鲁人社发〔201221号),积极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部署要求和《关于印发2015年省级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179号)精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单位)决定联合举办首届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暨2015年山东省医药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安排

(一)竞赛职业(工种)

根据我省医药行业发展实际需要,本着继承传统,追求现代的精神,遵循普遍性、实用性原则,首届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暨2015年山东省医药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设置食品检验工、制剂工(压片工)、中药调剂员、中药炮制与配制工4个职业(工种)。

(二)赛事级别、标准

首届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暨2015年山东省医药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为省级一类大赛,竞赛各职业(工种)按照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标准命题。

(三)竞赛方式

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初赛由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团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医药行业协会(行办)等有关部门按照省大赛组委会的要求统一部署,组织本市医药企业进行初赛,并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省决赛。决赛由省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协调,在山东医药技师学院进行。

竞赛分理论和技能两部分。竞赛试题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专家命题。参赛选手按照所报项目进行理论竞赛和技能竞赛。理论竞赛采用百分制闭卷笔试方式,占总成绩的30%,时间为90分钟,题型为选择题和判断题;技能竞赛按各职业(工种)组别抽签分组,确定选手竞赛顺序,各选手在规定时间内现场完成技能操作,评判员现场评分,各职业(工种)技能操作实行百分制,占总成绩的70%。各代表队选手成绩的总和为该代表队总成绩。

(四)报名方式

首届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暨2015年山东省医药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初赛参赛人员为全省范围内药品生产、流通、食品生产、管理行业的从业人员。可根据本人现从事职业选取任意一项竞赛职业(工种)报名参赛。竞赛决赛报名由山东省医药行业协会统一组织协调,总体控制各职业(工种)决赛选手不超过50人。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大型医药企业于831日前将参加决赛的选手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及2寸彩色照片6张寄至山东省医药行业协会。

(五)时间安排

首届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暨2015年山东省医药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初赛应在2015820日前进行完毕。各市或大型医药企业参照省大赛组织形式,成立相应的大赛组织机构,负责本市(企业)初赛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并选拔优秀选手组成代表队参加全省决赛。全省决赛时间初步安排在9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竞赛奖励办法

全省决赛各职业(工种)成绩优秀的人员和团队按以下办法奖励。

1.个人奖

1)全省决赛各职业(工种)根据决赛成绩,从高到低排列,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其中一等奖占参赛人数的10%,二等奖占20%,三等奖占30%,优秀奖若干。获奖选手由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2)全省决赛各职业(工种)前2名选手,推荐申报“山东省技术能手”,其中年龄在35岁以下的推荐申报“山东省青年岗位能手”。

3)全省决赛各职业(工种)前4名选手,依据相关规定经山东省医药行业协会组织专家审核评议推选,由山东省医药行业协会授予“山东省医药行业首席技师”称号。

4)全省决赛各职业(工种)第三、四名选手经组委会推荐,由山东省医药行业协会授予“山东省医药行业技术能手”称号。

5)对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选手,按有关规定晋升职业资格等级。其中,获得各职业(工种)前10名,且成绩合格的职工(教师)选手,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核认定,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其他成绩合格的职工(教师)选手,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核认定,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可晋升技师职业资格。

获得各职业(工种)前5名,且成绩合格的学生选手,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规定,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核认定,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可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其他成绩合格的学生选手,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核认定,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

2.团体奖和组织奖

组委会根据参赛代表队的多少,按照团体总分颁发团体奖;对大赛组织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奖杯。

3.竞赛注意事项

1)参赛选手应遵守竞赛规则,遵守赛场纪律,服从竞赛组委会的指挥和安排,爱护竞赛场地的设备和器材。

2)在竞赛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安全规程进行操作,防止事故发生。

3)各职业(工种)决赛报名表、竞赛大纲及有关竞赛的信息请随时登陆山东医药技师学院(www.sdyyjsxy.com)查询或与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山东省医药行业协会: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11号;联系人:徐祝顺,电话:0531-80660039,电子邮箱:sdyyxh@163.com

山东医药技师学院:泰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联系人:张含波,电话:0538-8941716,电子邮箱:sdyy886@163.com

二、组织领导

(一)大赛组织机构

为确保大赛顺利进行,实现预期目标,成立首届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2015年山东省医药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见附件),全面负责大赛的组织管理工作。组委会成员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经济和信息化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共青团山东省委、省医药行业协会等有关单位领导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山东医药技师学院。

(二)基层组织与协调

各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按照勤俭节约、务求实效的原则,认真组织竞赛活动,确保大赛取得实效,按时完成。以本次技能大赛为契机,在全行业形成群众性技能练兵活动,全面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为更好的服务社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大赛附件.doc  大赛附件.zip  大赛2.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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