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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党委会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
点击数:2186 发布日期:2014/10/22
 

1020上午,学院召开党委会集体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

院党委书记曹体和主持学习活动并作重要讲话,党委副书记李元富带领学习。

曹书记指出,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充分体现了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就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提出了要求、作出了规定,为加强学院党的建设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供了重要遵循。学习贯彻好《实施意见》,对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对学院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促进学院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支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实施意见》,深刻理解精神实质,要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实现以法治校,促进学院改革发展。

院党委委员,党政办公室、组织宣传部负责同志参加学习活动。

                              (供稿:党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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