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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性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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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医药技师学院泰山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公正性声明
点击数:2092 发布日期:2018/10/18

公正性是我中心质量方针的要素之一,是我们的根本。中心坚持“公正、准确、规范、满意”的方针,确保为社会提供真实、可靠的检验数据。特郑重声明如下:

1.本中心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2016版)、《药品检验所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试行)》、《食品检验工作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GB/T31880)等相关文件和法规的要求,检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山东医药技师学院泰山食品药品检测中心质量手册》的要求,严格执行法定标准和操作规范,保证检验质量。

2.检验记录、数据和检验结论要实事求是,任何人不得以行政手段进行干预,同时也不受来自内部、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压力的影响和干预,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贿赂。

3.为所有的客户提供“公正、准确、规范、满意”的服务,提供相同质量的检验,保证不受任何关系因素的影响。

4.保证为送检单位保守秘密。对客户的技术、资料、数据以及其他商业机密严格保密,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5.中心员工不参与任何损坏本中心判断独立性和检验诚信度的活动。中心员工严格遵守检验人员行为准则。保证本中心人员不得与其从事的检测活动以及出具的数据和结果存在利益关系;不得参与任何有损于检测判断的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

6.中心禁止以任何形式向社会推荐产品、禁止以对产品进行监制监销等方式参与生产经营行为、禁止以广告等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

7.建立检验回避制度和检验责任追究制度。本中心公开接受客户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电话:0538-8941093/8942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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