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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为迎接消防部门检查,全面确保校园消防安全,已收到安保维稳工作领导小组于6月15日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的部门,未完成整改的请于9月2日之前必须完成。
请各部门根据《学校安全风险管理网格化责任单元划分表》中划分的责任区域进行消防安全自查,自查情况加盖公章于9月2日之前上交至安保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保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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