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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医药技师学院党员谈心谈话制度
作者:组织人事处 来源:(党委文件) 点击数:3835 发布日期:2018/9/19

一、谈心谈话的范围:党员领导干部与普通党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

二、谈心谈话的内容:了解谈话对象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交流思想,沟通感情;了解掌握群众的工作和团结协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传达组织决定,反馈群众意见,提出希望和要求;征求对党组织和学院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谈心谈话的形式:以个别谈心谈话和普遍谈心谈话相结合的方式,“一对一、一对多”等形式,每年不少于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确定,特别是在职务调整或者岗位变动,教职工个人遇有重大事项、犯错误、工作出现差错及其他原因思想不稳定,党员内部出现不协调、不团结以及党员干部在作风、廉洁等方面有问题需要给予提醒时,要及时找党员谈心谈话。

四、谈心谈话的方法: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力求客观、准确,既肯定成绩,又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认真听取谈心对象本人对组织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对提出的建议和要求,在适当时候要给予答复和反馈。谈心谈话要讲究艺术,营造宽松、融洽的气氛,敞开思想,畅所欲言,真正达到增进了解、解决问题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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