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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医药技师学院党员述职述廉制度
作者:组织人事处 来源:(党委文件) 点击数:4049 发布日期:2018/10/18

述职述廉制度是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落实从严治党方针,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教育监督制度。

一、述职述廉的对象

全体党员。

二、述职述廉内容

1.政治理论学习情况;

2.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

3.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履职的情况;

4.密切联系群众,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情况;

5.述廉的内容以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为基本依据,结合本人工作,进行述廉报告。

6.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三、述职述廉的方法步骤

述职述廉工作由党支部组织实施。

1.撰写述职述廉报告。

2.进行述职述廉。述职述廉一般每年一次,于每年年末在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可与支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进行。

3.述职述廉后进行民主测评。

四、述职述廉的结果应用

要严肃述职述廉工作纪律。对测评中反映出来的一些问题,向本人下发督办通知,限期整改,述职述廉结果由各支部汇总后报学院党委,将作为干部考核使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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